人事薪資

官方原文內文

取得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前已納入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(勞退新制),為強化專業人才長期留臺誘因,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(下稱外專法)第24條自115年1月1日修正施行,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(下稱專業人才),無論是否取得永久居留身分,自是日起適用勞退新制,雇主應依法按月為其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%之退休金,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。

勞保局表示,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專業人才,如係於外專法修正施行(115年1月1日)前已受僱於同一事業單位,修法施行後如欲選擇繼續適用勞退舊制,應於修法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(即115年6月30日前),以書面向雇主表明,屆期未選擇者一律適用勞退新制;雇主則應於上開期限屆滿之日起15日內(即115年7月15日前),向勞保局申報溯自115年1月1日或取得永久居留許可之日起提繳勞工退休金。

勞保局最後提醒,雇主為適用勞退新制之專業人才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時,應填具「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」,並檢附其居留證影本及專業工作證明文件影本(如:聘僱許可函影本、就業金卡影本,或由單位出具聘僱專業人才聲明書),向勞保局辦理提繳手續。相關提繳申報作業及應備文件,可參閱勞保局全球資訊網。

這則公告在說什麼

依勞保局公告,適用勞工退休金新制之雇主應注意提繳申報期限與員工資料正確性,避免影響員工退休金權益。

專業解析

人事薪資法規的變動通常會同時影響勞動條件、薪資計算、請假流程、保險申報與公司內部規章。看公告時不能只看單一補助或單一假別,而要回頭檢查公司制度是否能落地執行。

建議企業把最低工資、加班費、全勤獎金、病假、育嬰留停、職災通報與員工手冊放在同一張檢核表,確認制度文字、實際作業與薪資系統一致。

用比較容易懂的方式說

新進、復職或薪資調整後,勞退提繳級距要跟著檢查;漏提不只影響員工權益,也會留下雇主風險。

建議先檢查

  • 更新員工手冊、請假規章與薪資計算邏輯。
  • 確認人資、會計與主管簽核流程一致。
  • 對員工常見權益問題準備標準回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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